关于建立滁州市地方史志专家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党史方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党史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滁州市史志专家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党史地方志工作相关政策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专家职责,积极参与滁州地方史志的编修、评审等工作。
(三)专业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从事滁州地方史志研究或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有直接参与编纂的工作成果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史志方面的专业论文;
2、在高等院校专门从事文史教学或相关科研的人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对滁州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有深入研究,熟悉滁州市情,且具有一定理论研究成果和影响力的社会人员。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评选及入库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下载《滁州市地方史志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进行填写申报。
(二)单位把关。在职(包括已退休)专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报送至中共滁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登记。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可直接填写报送。
(三)评选公示。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根据申报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中选精。对审核通过拟入库的专家,将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颁发聘书。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滁州市地方史志专家库,并颁发聘任证书。
三、专家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家聘期一般为3年。专家聘任期满后,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并经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审核批准后予以续聘;若未续聘,则聘任关系自行终止。
(二)对违法乱纪、学术不端、违反公序良俗或诚信缺失的专家,经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研究后,取消其史志专家库专家资格。
(三)聘任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专家库,需由专家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经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批准后退出专家库。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邀请专家库成员参加全市各项史志工作,并可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报酬。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中共滁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滁州市地方史志专家库入库申请表》,于6月13日前报送至滁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联 系 人:秦培园 联系电话:0550-3025419
邮 箱:39712988@qq.com
通讯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西楼302室
中共滁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