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024-02-22 16:23文章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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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室(馆)主任(馆长)陈厚兵主持会议,二级调研员谢玲,副主任(副馆长)刘江淮出席会议,室(馆)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室(馆)副主任(副馆长)刘江淮领学了《条例》,对《条例》中的总则、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保障和监督等进行了详实细致地解读。

就下一步全市史志档案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强调,一要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要采取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习《条例》,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学,统筹抓好机关党建和党史业务两个层面的贯彻落实。二要抓好《条例》的宣传阐释。要充分运用史志档案部门主办的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相关宣传,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三要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加强地方党史研究,树立正确党史观,统筹推进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努力推动全市党史编研事业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作者:中共滁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 党史编研二科 史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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