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情绪民粹化:形成机理及其消解

2020-03-05 09:43文章来源: 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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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中国的社会情绪呈现出民粹化的趋向,它主要表现为“仇官”“仇富”“仇专家”三种类型的、以精英为反对的目标对象的不满心态。之所以会有民粹化的趋向,在很大程度上和改革进程中出现的贫富分化和阶层固化等密切相关。当前中国社会情绪的民粹化具有如下特征:从表现形态上看,它倾向于采取极端的解决方式;从目标对象上看,它主要是反对精英的;从行动路线上看,它主要是以网络为载体的;从行动策略上看,它主要是以政治正确来反对政治正确的;从价值取向上看,它主要是追求公平的。要消解当前中国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必须在财富流动、代际继承等方面采取节制性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情绪  民粹化  消解

  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在美国和欧洲,甚至在世界范围内,民粹主义呈现出一种崛起的态势,形成为一种运动。一些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政党,“要么竞相参与权力的争夺,要么已经是政府的一部分了”。[1]例如,挪威进步党于2013年进入执政联盟,意大利的五星运动党在2013年众议院选举中赢得了最多的席位,希腊的激进左翼联盟党在2015年的两次议会选举中均居首位并成为执政党,英国独立党在2015年议会选举失利后逆势反弹并推动了英国脱欧运动,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于2016年11月当选美国第45任总统,奥地利自由党候选人诺贝特·霍费尔(Norbert Hofer)在2016年12月总统选举失利也没有阻挡自由党前进的步伐。

  那么,在当前中国,民粹主义又有什么样的表现呢?虽然民粹主义在中国还很难说是一种社会运动,但是,它作为一种社会情绪,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却是有足够的证据的。例如,在《人民论坛》开展的关于国内社会思潮的多轮问卷调查中,自2011年民粹主义进入国内社会思潮前10名(第9名)以来,之后的几年不断攀升,到2016年更是登顶成为第1名,2017年蝉联第一。关于2018年中国民粹主义的状况,《人民论坛》曾发表题为《2018民粹主义依然活跃》[2]的文章,这也表明民粹主义仍然是当前中国一种不能忽视的社会思潮,是当前中国社会情绪重要的价值指向和象征符号。

  在这里,笔者将着重探讨当前中国社会情绪走向民粹化的原因,民粹化的社会情绪表现出什么样的特征,又将如何消解民粹化的社会情绪。

  当前中国社会情绪民粹化的理由

  所谓社会情绪的民粹化,主要是指社会情绪具有了反对精英的、非理性的民粹主义的特质,诸如仇官(政治精英)、仇富(经济精英)、仇专家(知识精英)等心态。需要指出的是,有一些学者把“仇外”的民族主义情绪也归之于民粹主义,[3]在笔者看来,这样一种认识实际上是把民粹主义泛化了,是不准确的,因为民粹主义是向内的,而民族主义是向外的。

  那么,当前中国社会情绪民粹化现象的表现是什么?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当前中国社会情绪的民粹化倾向呢?

  概括地说,当前中国社会情绪民粹化现象主要表现为“仇官”“仇富”“仇专家”这三种类型的、以精英为反对的目标对象的不满心态。例如,2004年发生的重庆“万州事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事主胡某在群情激愤的情况下说了一句“我是公务员”,这句话犹如火上浇油,导致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又如,在一些群体性事件现场,不论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只要有人说“警察打人了”,围观的群众基本上都会信以为真,弱者受压抑的心态油然而生,从而跟着起哄,甚至会做出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举动。应当说,这两个例子反映的是民众的“仇官”心态,是民众对没有制衡的任性的权力的不满。至于“仇富”,主要是因为民众对一些富人的“为富不仁”而表现出对经济精英的不满和仇视,是民众对无法驾驭的任性的资本的不满。而作为知识精英的专家引起民众的不满,则主要是因为民众认为一些专家常常站在政府的立场、富人的立场说话,而不是站在民众的立场说话,不为民众代言,因而便有了“仇专家”的心态。

  其实,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民众的社会情绪并不是一开始就具有民粹化倾向的,而是有一个逐渐转变的过程。可以看到,自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民众的社会情绪大致经历了从嫉妒到怨恨的发展历程。[4]之所以民众会有这样的情感历程,在很大程度上和改革进程中逐渐出现的贫富分化现象有关,和改革开放的成果未能相对公平地分享有关。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中央提出了“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5]的工作方针。应当说,这一旨在通过利益分化而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工作方针,甫一提出就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不仅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吃大锅饭”的困局,激发了人们的竞争意识,而且在结果上带来了经济的较快发展。虽然这一工作方针在一开始就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倾向,正如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1月召开的干部会议上指出的那样:“有的人、有的单位只顾多得,不但不照顾左邻右舍,甚至不顾及整个国家的利益和纪律。……这就造成不合理的苦乐不均,造成新的社会问题。”[6]但是,由于这种情况发生在改革开放初期,基于对“大锅饭”的不满,因而对于出现利益分化,人们大都是抱有理解的态度,即使在当时并不是利益上的赢家,然而人们仍然对未来充满信心,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问题是暂时的,是可以通过后续的改革得到解决的,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而实现社会的流动的(尤其是纵向社会流动)。尽管当时流行着嫉妒(俗称“红眼病”)的社会情绪,但是,嫉妒并不完全是负面的社会情绪,它蕴含着“不服输”的竞争意识在其中,因而嫉妒情绪推动着人们去拼搏、去奋斗。

  毫无疑问,改革开放的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譬如,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在2010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且广大人民群众在解决温饱之后,已经开始了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即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转变,正如十九大报告指出的那样,“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7]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另一面,即当代中国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甚至是非常尖锐、非常深刻的矛盾。其中,矛盾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方面,就是分配领域的不公平问题。或者说,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分配性危机。

  可以看到,在我国经济取得迅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贫富分化现象,而且在不改变现状的情况下,“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利益固化的状况会持续发展下去,社会的两极分化现象将难以避免。同时,这种社会分化的态势反过来加强了社会阶层的固化。“二代”一词——“官二代”“富二代”“民二代”“穷二代”等——的出现和流行,就是社会阶层固化的真实反映。2011年网络上的一篇《我用了18年,还是不能和你一起喝咖啡》的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这篇文章认为:决定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已不再是成绩、能力等后致性因素,而是家庭出身、社会关系等先赋性因素。尽管当前中国的社会实际并不完全如此,仍然有不少通过个人努力取得人生成功的案例,但是,纵向社会流动的速率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是大大地下降了,由此也带来了整个社会的竞争性大大地下降了,而整个社会各种资源的垄断水平大大地提高了(不仅有行业垄断、群体垄断,还有地区性垄断,例如,一线城市各种吸引资源的能力就远远超过二线城市,而之所以造成城市等级的区分,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政策所致),底层民众的相对剥夺感却大大地提高了。因此,在当前的中国,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下,人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如这篇网络文章所反映的事实,产生怨恨的社会情绪也就在所难免了。在2012年4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名为《消除戾气需要春风化雨》的时评,这在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当时的中国社会散发着令人不安的“戾气”。怨恨可能还只是停留在情绪层面,而戾气却有可能导致直接的行动。

  对于人生来说,最大的挫败,可能就是希望的破灭。而且,当人们把希望破灭的理由不再归于自身,而是归于外部的社会环境,认为自己受到了社会的排斥时,往往就会走向情绪化、极端化,从而形成一种戾气,就会因此而失去参与社会竞争的心境,就会陷入不信任的“塔西陀陷阱”之中,并因此而走向怀疑精英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怨恨的社会情绪不仅为民粹主义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温床,而且怨恨的社会情绪也很容易披上民粹化的外衣。

  当前中国社会情绪民粹化现象的特征

  所谓社会思潮,是指反映特定环境中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要求并对社会生活有广泛影响的思想趋势或倾向。[8]它通常要有一定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作为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并在特定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中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与支持。据此来考察:当前中国有没有民粹主义思潮并形成了相应的社会运动呢?笔者有这样一个判断,就是当前的中国有民粹主义的社会思潮,却没有民粹主义的社会运动。

  这主要是因为,任何一场社会运动,在通常情况下,它都应具备如下构成要件:

  行动主体——具有一定组织性、纪律性的社会群体;

  行动客体——社会秩序,这是社会运动所要改变的对象;

  行动目标——改变或重建社会秩序;

  行动纲领——这是社会运动的理论资源,以证明社会运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能性;

  行动策略——这是社会运动的方式、方法和手段;

  具体行动——作为一场社会运动,必须有具体的行动,而且具体的行动通常又以集体行为的形式呈现出来。

  由此出发,我们可以发现,在当下中国,并没有一个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公开而明确地宣称自己是以民粹主义作为理论资源的。或者说,民粹主义是“无主”的社会思潮。虽然如《人民论坛》开展的关于国内社会思潮的多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的那样,民粹主义思潮有着较多的信奉者,[9]但是这些信奉者却是“无名氏”。虽然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民众对既定的经济秩序和阶层固化等现象的不满,但是,这并没有导致以民粹主义为旗帜的具体的集体行动的出现。即使社会上有一些极端的、非理性的、反精英的行为,但是,这些行为往往是个体性的、零散的,而且也很难说事主是以民粹主义为指导的。例如,2008年7月1日发生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内的杨佳袭警案,2016年4月14日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于欢案,等等,案发背后的缘由很难说和民粹主义有直接的关联,尽管其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以及民间的一些反应,和主张极端行为方式的民粹主义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民粹主义在当下中国还不能说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运动。[10]

  尽管在当下的中国有民粹主义的思潮却无民粹主义的社会运动,但是,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思潮出现,必然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土壤。由贫富分化和阶层固化等原因而产生的怨恨社会情绪就是民粹主义适宜的土壤。二者合流,就表现为社会情绪的民粹化倾向。

  那么,当前中国社会情绪的民粹化表现出什么样的特征呢?

  从表现形态上看,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倾向于采取极端的解决方式。人生难免会有成功和失败。“胜败乃兵家常事”说的也是这个道理。但是,当有的人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外部世界时,他就极有可能陷入非理性的狂乱之中。因为失败,他有一种强烈的改变自身现实的冲动,但是,要改变自身现实,似乎外部世界又设置了重重阻碍,在时时处处和自己作对,这也正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于是,对外部世界的不满甚至敌视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破罐子破摔,甚至不惜采取极端的、报复社会的行为。像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幼儿园袭童案、公交车纵火案以及杨佳袭警案等,就是社会情绪民粹化的反映。

  从目标对象上看,民粹化的社会情绪主要是反对精英的。在目标对象上,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和民粹主义有着一样的特征,两者都是反精英的。这里的精英包括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玛格丽特·卡农范(Margaret Canovan)就明确指出,民粹主义者的怨恨不仅指向政治与经济的当权者,而且指向学术和媒体的公众人物。[11]保罗·塔格特(Paul Taggart)也指出:“对社会集团的妖魔化,特别是对精英的憎恶使民粹主义者树立了政敌,但这也正是其构建自身的一个重要部分。更为重要的是,民粹主义者有这样的倾向,他们通常站在自己所排斥、厌恶的社会集团的对立面上来描述自身。

  当然,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和民粹主义在反对精英的程度上是存在差别的。如果说,民粹主义倾向于反对所有的精英,或者说,是反对精英的整体,没有层次之分,那么,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则主要反对的是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而且在反对政治精英时,也是有梯度的,存在着强弱的不同。即民粹化社会情绪反对政治精英的程度,表现出“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依次递增的规律。换句话说就是,人们更相信中央,而反对强度最高的是乡镇基层政府。

  从行动路线上看,民粹化的社会情绪主要是以网络为载体的。虽然在民粹化的社会情绪爆发时会有一些具体的抗争性的行为,但是,它更多的是出现在网络上。特别是新媒体技术的普遍应用,为民粹化社会情绪的呈现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和载体。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网络世界无疑成为巴赫金的“狂欢理论”所说的在官方世界的彼岸建构起来的“第二世界”“第二生活”,人们在这里可以尽情地“狂欢”,毫无拘束地宣泄情绪,对一切神圣物和日常生活的正常逻辑予以颠倒、亵渎、嘲弄、戏耍、贬低、歪曲与戏仿。[13]

  在这里,笔者认为有必要申明一个观点,就是不能把网络上的民粹主义呈现直接冠以“网络民粹主义”之名,并把它作为民粹主义的一种类型。通过文本分析发现,有不少学者在对民粹主义进行分类时,往往把“网络民粹主义”作为民粹主义的一种类型,这显然是不妥当的。因为无论网络发挥的作用多么巨大,它仍然只是民粹主义的载体之一,因而不宜作为民粹主义的一种类型。如果每一种载体都看作一种民粹主义,无疑就给本来就定义模糊的民粹主义带来更多的混乱。

  从行动策略上看,民粹化的社会情绪主要是以政治正确来反对政治正确的。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和西方的民粹主义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区别是,中国的民粹主义并不像西方的民粹主义那样具有反建制的、反对政治正确的取向。也就是说,中国的民粹主义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制度方向的。同样的,当前中国民粹化的社会情绪也是如此。

  在当前中国社会情绪的民粹化趋向之下,其不满肯定指向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并给他们贴上“非道德”标签,对他们进行泛道德化批判。[14]但是,这种不满是有一个重要前提的,那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来反对各种精英。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在这一点上是毫不含糊的。这可以看作是民粹化社会情绪在反对精英时的行动策略。这样的行动策略,不仅能够保证行动发生时的政治安全,而且能够保证行动的有力和有效。因为民众的政治正确,常常导致政治正确的精英在处理因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引发的社会矛盾时处于尴尬的境地。值得指出的是,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坚持政治正确,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民众的不满是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的官员,还未上升到制度层面。这些都是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深化改革、优化社会治理加以解决的。当然,如果这些问题和矛盾不能及时通过改革加以解决,那么,就会导致矛盾的升级。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是必须完成的任务。

  从价值取向上看,民粹化的社会情绪主要是追求公平的。在当下的中国,民众的社会情绪之所以会走向民粹化,在很大程度上和贫富分化、阶层固化等密切相关。而贫富分化、阶层固化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公平。因此,对于民众而言,他们对社会现状不满并趋于民粹化,就是对社会不公的一种抗争。这种抗争,或以语言表达,或以戾气呈现,或以行动争取,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即都是以追求公平为目标的。美国学者约翰·朱迪斯指出:“民粹主义并非某种意识形态,而是一种政治逻辑——一种用来对政治进行思考的方式。”[15]对于民粹化的社会情绪来说,也是如此。同时,这种社会情绪不像民粹主义那样,有一定的行动纲领和理论资源,崇尚直接民主,并伴有相应的集体行动。民粹化的社会情绪没有明确的行动纲领和理论资源,没有相应的集体行动。在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发生并采取实际的行动时,往往多是个体化的行为或小规模的自发性的群体抗争。

  当前中国社会情绪民粹化的消解

  毫无疑问,民众社会情绪的民粹化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影响到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从政治的高度看,民众社会情绪的民粹化还会影响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影响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因而,必须以慎重的态度认真对待,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消解。

  要消解当前中国民粹化的社会情绪,首要的就是找到产生民粹化的社会情绪的病根,这样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恩格斯曾经指出,“把革命的发生归咎于少数煽动者的恶意那种迷信的时代,是早已过去了。现在每个人都知道,任何地方发生革命动荡,其背后必然有某种社会要求”,他进而指出,革命必然爆发或必然失败的原因,“不应该从一些领袖的偶然的动机、优点、缺点、错误或变节中寻找,而应该从每个经历了动荡的国家的总的社会状况和生活条件中寻找”。[16]这段话告诉我们研究人类社会各种类型的(包括好的和坏的)发展变化的一个总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因此,我们研究当前中国社会情绪的民粹化,自然也应从当前中国的社会状况和生活条件中去寻找。

  其实,关于当前中国的社会状况和生活条件,前文已有涉及,在此不赘。其中的结论是:当前中国的社会状况和生活条件,在得到迅速发展和提高的同时,出现了贫富的分化和阶层的固化,这不仅造成了贫困者强烈的相对剥夺感,而且纵向社会流动的空间日益狭窄,从而造成了底层群体参与社会竞争的动力不足,整个社会在呈现出“断裂”态势的同时,又呈现出“板结”的状态。这种状况构成对社会情绪民粹化最为核心的影响因素。因此,要消解当前中国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应当在解决贫富分化和阶层固化的问题上下功夫。

  在一定意义上,贫富分化是经济问题,是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关于如何分配财富的环节上出现了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蛋糕做大之后在“切蛋糕”的环节上出现了问题;阶层固化是社会问题,是在社会分化的过程中关于是否还需要“二代”分化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但是,在本质上,贫富分化和阶层固化的问题都是社会分化的问题,是社会分化的无节制性发展的问题。

  应当说,当代中国作出改革开放的决策、启动改革开放的进程,在本来意义上,就是希望通过社会分化打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整齐划一的利益分配格局,进而改变社会僵化、活力不足的状态,通过调动社会竞争精神而推动社会发展。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分化是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然而,不能不看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社会分化却出现了无节制性发展的情况,以至于造成社会分化所生产出的社会进步的动力逐步衰减,甚至成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障碍,影响着社会的稳健运行。因此,要解决贫富分化和阶层固化的社会分化问题,作为改革主导者的政府,必须采取节制性的措施,以保证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公正,从而保证国民形成健康的政治心理、政治观念和政治文化。

  这些节制性的措施主要有:一方面,要节制财富的流动。为此,一是要节制资本的流向。资本是整个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不可或缺的要素,其流向不仅影响着经济结构的布局,而且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当下中国的资本却在“脱实就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财富增长的方式和路径越来越倾向于虚拟经济,而实体经济越来越得不到资本的青睐,那种渴望通过诚实劳动发财致富的努力往往被视为不切实际。在这种环境下,资本不仅制造着新的财富泡沫,制造着财富的进一步垄断,而且也制造着新的穷人,制造着新的贫富分化。于是,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浮躁、投机和不劳而获,越来越倾向于一夜暴富。天道不再酬勤的事实在很大程度上损害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破坏着人们的审美情趣和道德判断。二是要节制财富的流向。在改革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它们不断坐大,在垄断着经济资源及其再生产的同时,也垄断着财富的分配,推动着财富的进一步垄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资本的本性,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能不指出的是,目前资本对财富和利益的追求有些过分了,在资本那里,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意识基本上是缺失的。民众在社会财富的分配过程中处于失语和无可奈何的境地,改革的获得感在逐渐流失,更遑论幸福感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分化创造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效率、再生产改革动力的功能,已在逐渐下降。因此,为了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为了激发社会活力,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调整利益分配体制和利益分配方式。可以说,今天的公平公正的分配,就是效率的保障。“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时代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三是转变关于财富的观念。虽然我们不能认为占有过多的财富就是邪恶,不能较多地强调禁欲主义,但是,在一些富人那里,却已有了畸形的关于财富的观念,并极大地影响着整个社会对财富的认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心态。那么,要转变关于财富的观念,笔者认为罗素的观点在当下的中国是适宜的。罗素在其《社会改造原理》中提出了一个观点:在人类的本性中,冲动是人们行动的基础,并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重大作用。而冲动可以分为两类,即占有性冲动和创造性冲动。他指出:“我认为最好的生活大多数是建筑在创造的冲动上面,而最坏的生活大多数是由爱好占有所激发出来的。政治制度对于男女们的性情,有很大的影响,它们应该牺牲占有性来促进创造性。……创造性的解放应该成为政治和经济两方面改革的原则。”[17]基于此,在当下的中国,占有财富的冲动应该为创造财富的冲动所取代。这对于富人来说,尤其如此。因此,如何释放创造财富的动力而非占有财富的冲动,应当成为今后改革的重点。

  另一方面,要节制代际的继承。本来,财富和身份的代际继承是社会上的正常现象,这也是人们努力进取的重要动力之一。但是,当下中国的代际继承已超出了其合理的界限,已经阻滞着纵向社会流动的正常运转,已经导致了社会的僵化,影响着社会的活力,制造着不满的社会情绪,因此,为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顺利实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合理解决代际继承问题。为此,除了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合理解决财富的公平分配之外,还可以采取如下策略:强化个体意识,突出个体创造价值的人生意义;强化共享意识,构建社会共同体的价值;强化平等意识,消除那种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成为“人上人”的特权思想;强化社会保障,免去个体的后顾之忧和财富多寡之累;等等。

  结语

  当前中国社会情绪民粹化根源于贫富分化和阶层固化的社会经济状况,因而消解的策略和具体措施也主要从社会经济的状况出发。民粹化的社会情绪折射出现实存在着诸多的社会政治问题,而消解民粹化的社会情绪则意味着为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顺利实施扫清路障。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已认识到了社会情绪民粹化的倾向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并已把着力解决社会情绪民粹化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指出:“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要实现上述目标,最为主要的就是“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8]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了这一观点。可见,全社会共享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的成果,已经成为中共执政的理念之一,这为消解社会情绪的民粹化提供了条件。

  同时,在采取措施消解民粹化的社会情绪时,充分认识马克思的一句话是有益的。他指出:“在任何一种尚未组织就绪的局面下,有决定意义的不是这种或那种原则,而是salut public,即社会安宁。”[19]这是在告诫我们:在改革开放的行进中,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是必须的,而稳定的社会秩序是具有决定意义的。

  注释

  [美]约翰·朱迪斯:《民粹主义大爆炸——经济大衰退如何改变美国和欧洲政治》,马霖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8年,前言第1、4页。

  [2]陶文昭:《2018民粹主义依然活跃》,《人民论坛》,2019年第2期。

  [3]例如,中国人民大学的陶文昭在《2018民粹主义依然活跃》(《人民论坛》2019年第2期)一文中,就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南开大学的程同顺在《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江苏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一文中,虽然明确指出了“民粹主义主要是对内,即反对国内的官员、富豪、知识分子等精英群体,民族主义主要对外,诸如反对外来移民以及那些敌视和威胁本国利益的外部势力”,但他仍然把对外的民族主义的表达归之于民粹主义。

  [4]成伯清:《从嫉妒到怨恨——论中国社会情绪氛围的一个侧面》,《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10期。

  《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58页。

  [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

  [8]彭漪涟:《逻辑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第747页。

  [9]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的《中国公众的民粹化倾向调查报告(2012)》显示:当前我国有近50%的居民具有民粹化倾向,九成以上“对政府的满意度较低”。49.5%的受访者具有民粹化特征,其中,31.3%的人属于民粹特征显著群体,18.2%的人属于有一定民粹化倾向群体。《中国公众的民粹化倾向调查报告(2012)》,人民网,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2/1206/c49152-19807772-2.html。

  [10]郝宇青:《民粹主义的三张面孔》,凤凰网,2018年4月24日,http://wemedia.ifeng.com/57842939/wemedia.shtml。

  [英]保罗·塔格特:《民粹主义》,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2页。

  夏忠敏:《转型中国的网络民粹主义:话语形态与风险治理》,《湖北社会科学》,2018年第6期。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3、313页。

  [17][英]罗素:《社会改造原理》,张师竹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原序。

  [1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与战略研究所所长,上海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治、国际共运史。主要著作有《合法性视野下的苏联政治》《苏联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苏联政治生活中的非制度化现象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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